使用本系统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前,请仔细阅读并确认以下的使用说明。在同意本协议后,持工行牡丹蜀通卡的驾驶人请选择《蜀通卡用户通道》,驾讯通用户请选择《驾讯通会员专区》进行违法记录处理。

交通违法行为手机认罚认缴使用说明同 意 返 回

一、使用说明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手机认罚认缴是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给全省机动车驾驶人通过手机自助查询、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的便民服务平台。目前,持工行“牡丹蜀通卡”或已开通驾讯通业务的驾驶人可使用手机通过该平台在线进行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和处理,并使用网上银行缴纳罚款。
二、业务范围
      1、查询:使用手机自助查询驾驶人及相关联的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自助处罚:凡在四川省范围内的交通技术监控(俗称“电子警察”)记录的、适用简易程序(应处200元及以下罚款)处理的、驾驶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的车辆户籍所在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使用手机终端自助接受处罚。
      3、自助缴纳罚款:对我省境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决定实现自助缴纳罚款。
三、办理条件
      1、驾驶人的准驾车型必须与机动车类型相符;
      2、驾驶证当前状态为正常;
      3、违法车辆的所有人与进行处理的驾驶人身份一致。
四、办理要求
      1、驾驶人首先进行蜀通卡与捆绑驾驶证的身份验证。
      2、驾驶人在自助处罚时须对在本系统上查询到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并接受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驾驶人在自助缴纳罚款时必须办理工商银行牡丹蜀通卡,通过工行自助罚缴终端和个人网上银行进行罚款缴纳。
      4、蜀通卡作为本系统身份认证的唯一介质,违法自助处罚仅限于本人独立操作使用,为了保证个人隐私安全 ,请妥善保管好所办理的蜀通卡,勿交予他人使用。
      5、驾驶人须清楚本说明的所有内容方可办理查询、自助处罚和自助缴纳罚款业务,如对本说明有异议或无法满足办理要求的,应直接到违法行为发现地或机动车登记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五、处罚对象
      1、利用该系统进行自助处罚的对象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即:驾驶人);
      2、对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民间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或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不纳入手机自助处罚业务处理范围。
六、信息安全
      1、使用本平台的各项服务,需登记本人车辆的号牌号码和驾驶证号;
      2、用户所登记的驾驶证和车牌信息30天内只能修改一次;
      3、驾驶人每日只能通过本平台处理2条违法记录。
七、业务流程
      (一)、身份确认
          1、查看使用说明→2.蜀通卡身份验证→3.登记机动车信息
      (二)、办理业务
          1、自助处罚:(1)查看违法记录→(2)确认违法事实→(3)认罚处理→(4)确认处罚决定书→(5)缴纳罚款→(6)完成
          2、自助缴纳罚款:(1)登陆工行个人网上银行→(2)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3)罚款缴纳 返回顶部